很多企业财务和老板都有一个误区:公司挂点往来借款、关联方无偿拆借资金、股东个人挂账,都是很常见的小事,不会被查。
但现实是:已有企业因其他应收款占收入比例过高,被税务风险核查,最终累计补缴税款高达5100 万元!
01、新规重大更新:关联公司无偿借贷,彻底变了!
2026 年增值税新规落地后,这个认知全部作废!
根据新版《增值税法》第五条规定,增值税明确列举的视同销售应税交易仅有 3 项,无偿提供服务不在列举范围内。
这意味着一个核心结论: ✅ 关联公司之间无偿资金借贷不视同销售、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 ✅ 不存在 “免税” 一说,是直接不征收增值税
再也不用纠结无偿拆借是否需要备案、是否需要视同计税,增值税层面彻底安全。
很多人担心:增值税免了,企业所得税会不会补罚?
答案是:不会。
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的法定情形中,不包含资金借贷行为。也就是说,关联企业无偿拆借资金,在企业所得税层面,同样不需要做视同销售处理。
看到这里,很多老板会放松警惕: 「那以后关联公司随便无偿借钱,完全没风险了?」
大错特错!真正的税务大坑,恰恰藏在这里!
02、两大致命涉税风险,90% 企业都在踩
实务中很多企业存在这种经典违规操作: 企业自身对外大额借款、支付高额贷款利息,产生巨额财务费用; 同时又把借来的资金无偿借给关联公司使用,不收取任何利息。
根据《企业所得税法》第八条核心原则:企业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,必须与企业取得收入直接相关。
简单直白解读: 你借钱付利息,但是资金没有用于自身公司经营创收,白白给关联方使用,这部分对应的财务费用,和公司收入无关,一律不得税前扣除!
一旦被税务稽查,企业需要对历年已扣除的财务费用全额纳税调增,补缴企业所得税、滞纳金,情节严重还会涉及罚款。
这也是本次 5100 万补税案例的核心症结!
其他应收款中,股东、投资者个人借款是税务稽查的重中之重。
税务明确规定: 股东从公司借款,年度终了既未归还,也无法证明用于公司生产经营 👉 直接视同企业向股东分红 👉 需补缴20% 股东分红个人所得税
很多企业常年挂账几百万、上千万的股东借款,以为只是往来流水,实则埋下巨额个税隐患。
监管口径目前极度严格:无合理经营理由的股东跨年挂账借款,一律从严核定征税。
03、企业合规整改实操指南
1.关联方无偿借贷:无需计提增值税、无需视同销售汇算企业所得税;
2.严禁 “借款付息 + 无偿转借”:对外贷款资金,尽量自用创收,不得闲置无偿借给关联方;
3.若确实存在转借行为,务必在汇算清缴时主动调增对应财务费用,规避稽查风险。
1.每年12 月 31 日前,清理所有股东、高管个人挂账借款;
2.无法归还的,要么补充经营用途证明(合同、流水、凭证),要么按规定申报分红个税;
3.杜绝长期大额挂账、跨年不清理、无业务支撑的个人往来款。
金税四期大数据会自动预警指标:其他应收款占营业收入比例过高
企业需定期自查往来科目,避免挂账金额异常偏高,引发系统自动风控核查。
04、总结
1.新规下,关联公司无偿借贷:不征增值税、无需企税视同销售;
2.最大风险不在视同销售,而在费用扣除和股东个税;
3.付息资金无偿转借 → 财务费用不得税前扣除;
4.股东跨年借款(未用于经营) → 视同分红补缴 20% 个税;
5.其他应收款异常占比,是未来税务重点稽查方向。
税务合规无小事,一笔不起眼的往来挂账,日积月累就是百万级的涉税风险。建议所有企业立刻自查其他应收款科目,提前整改、规避稽查!
【山东嘉融税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】专注企业财税合规指导、税务健康检查、税务稽查应对。咨询电话:400-0531-791
地 址:济南市槐荫区善能大厦A座709室 手机:137 0531 5827 办公邮箱:820247281@qq.com
山东嘉融税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备案号:鲁ICP备2024059664号-2 登录